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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方案上路 欲申請學雜費減免務必先改單

【本刊訊】113年2月起,教育部正式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凡本校具本國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學生皆符合補助資格。銘傳大學將直接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學雜費1.75萬元(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為3.5/)。依據教育部規定,本項學雜費定額減免補助方案無需申請,唯補助對象不包括碩、博士班學生及延修生。

學務處生輔組表示,本項學雜費定額減免補助方案,不可與學雜費優待減免或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同時(重複)申請。同學若欲申請學雜費優待減免或其他就學補助,切勿持註冊繳費單行繳費,務必先至學務處「就學補助措施」網頁,下載及填寫「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方案申請取消補助切結書」,持切結書至台北校區生輔組或桃園校區學務組,更改全額繳費單後再行申請其他補助方案。

提醒同學,各項減免優惠僅能擇一申請,且同一教育階段補助以一次為限,若經教育部查核有重複申請者,須繳回原已補助金額。就學補助及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措施相關問題,請洽台北校區分機2236林老師,桃園校區分機3181許老師。

備註1.:教育部各類學生學雜費優待減免資格,包括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備註2: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包括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補助(ROTC)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