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快訊

銘傳大學比較刑事司法研究中心 邀澳洲專家線上談修復式正義

【本刊訊】銘傳大學社會科學院比較刑事司法研究中心3/26舉辦線上名人講座:《在修復式正義實踐中讓關係正確的建構》新書作者見面會,以連線方式邀請到澳洲修復式正義協會理事長David B. Moore與副理事長Alikki Vernon,分享其多年來在修復式正義第一線工作的經驗結晶,當天除了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碩士班及大學部師生參與外,透過線上會議室,包括司法院,法務部保護司、矯正署、調查局,各地檢察署及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等23個單位近百人同步參與。

銘傳大學比較刑事司法研究中心許春金主任表示,「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不僅適用於司法案件中,也可以擴展運用在校園、醫療機構、工作場域等實踐,其中「修復促進者」的訓練尤其重要,扮演解決衝突、處理糾紛和實踐正義的角色,此次邀請到澳洲修復式正義協會理事長與副理事長,分享其新書講述修復式正義的實用指南,提供學生及司法從業人員瞭解修復促進者需要具備的專業技能與核心素養,有助於修復式正義的推展。

澳洲修復式正義協會理事長David B. Moore與副理事長Alikki Vernon分享時,先從名詞定義開始解說,分別針對何謂修復式?以及修復式正義、修復式實踐、修復式轉型正義各自代表的意涵,再到基本的修復原則,以及說明修復式實踐在紐西蘭、澳洲、加拿大發展歷程等方面進行分享,獲得師生及線上參與者的熱烈迴響。

法務部保護司林嚞慧代理司長線上致詞時表示,澳洲早在1990年代起針對少年司法案件運用修復式正義會議;在2005年從新南威爾斯州開始擴展到成年司法修復式正義,並成為該州政府刑事訴訟規章修正之立法基礎。我國在2012年開始全面推行「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2017年將修復式司法列入司改國是會議議題,2019年修法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納入修復式司法,2020年於《刑事訴訟法》、《羈押法》、《監獄行刑法》增訂轉介與執行修復相關規定,2023年由法務部主責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增列「修復式司法」專章。

林嚞慧代理司長強調,修復式司法是從被害人角度出發,訂定了更加周全、完善的修復程序進行中各項權益及注意事項,力求避免二度傷害;在懲罰性刑事司法制度無法滿足加害人及被害人訴訟上需求後,修復式司法已成為人們寄與厚望的新措施。透過此次的線上講座,除了能讓台灣的司法機關檢討現行做法外,相信也會幫助所有與會者思考,我國未來修復式司法政策,如何踏出正確下一步的方向。

參與此次活動的銘傳犯防系碩士生黃韻凌在會後也分享到,透過借鏡澳洲目前研究不同犯罪類型經修復式司法後的成效,預估適用於台灣可獲得預期效益,除了認識以分類犯罪類型適用修復式形式外,更了解對於不同階段、不同轉介機關細分多元修復方式與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