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為鼓勵銘傳學子努力向學及協助清寒家庭子女安心就學,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內獎助學金」、「惜福餐券」,即日起至10/1受理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受理申請至10/5止;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清寒助學金」則申請至10/20止。欲申請者,請至「學生資訊系統」(申請/獎助學金申請)點選申請。
本學期校內獎學金涵蓋一般、清寒、優良等三類共計42項,即日起受理申請,凡本校在學學生,上學期各科目(軍、護、體育除外)成績均及格,並符合各項獎助學金之條件者皆可申請,欲申請者請於10/1前,至「學生資訊系統」(申請/獎助學金申請)點選申請。
凡申請清寒獎助學金與下述各項弱勢補助、惜福餐券者,需檢附清寒證明及戶籍謄本等資料,請於截止時間前將資料繳交至各承辦單位,俾便彙整辦理。凡需檢附紙本資料未列印或備齊者,恕不受理。
本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符合低收入戶弱勢助學標準之家庭者學生,且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者,10/5前受理申請,請洽台北生輔組或桃園學務組。
「銘傳大學清寒助學金」(即教育部弱勢助學補助),針對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元弱勢學生之助學補助,限具有學籍之本國生(不含碩專生),須檢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10/20前將相關資料繳交至台北生輔組或桃園學務組。申領資格合格與否,屆時統一由承辦單位彙整作業後報部查核。查核結果符合規定之同學,其補助金額將於下學期繳費單中扣除。
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者,若於「校外租屋」住宿,並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者,可依租屋所在區域補貼校外住宿金每月1200元至1800元,欲申請者請備妥建物第二類謄本(可持身分證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租賃契約書影本、存摺影本,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文件,於10/20前繳交至台北住服組或桃園學務組。
此外,未申請校內獎助學金或學校經辦之校外獎助學金(不含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之低收入戶弱勢助學標準之家庭者學生,可申請校內餐廳70元惜福餐券30張,降低生活負擔,每學期核發名額30名,10/1前受理申請。
除校內獎學金外,各項校外獎學金資訊亦隨時公告,詳細獎學金資訊及申請表格下載,請至學務處網頁「就學補助」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