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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法律學院 探討大法官釋字第740號

沈佩蒂校長(右3)與參與研討會的銘傳大學賴源河榮譽講座教授(左2)、南山人壽企業工會蔡坤穎理事長(左3)及銘傳法律學院的師長吳玉鳳助理教授(左1)、劉士豪教授兼院長(右2)及林依仁副教授(右3)。

【本刊訊】法律學院學術研討密集推出,繼3/25永續與創新法學、4/8法學與金融學術,5/7完成「40萬保險業務員的未來」線上和實體同步研討會,學術及實務界共同研究討論大法官釋字第740號解釋後的發展,以供司法院及行政院等相關單位參考,也能讓學術界更深入了解該號解釋的意義。

沈佩蒂校長在開幕致詞時表示,銘傳一直以「理論與實務並重」為教育指導方針,舉辦許多國際、兩岸、國內重要研討會及演講,對國家法令、政策提供建言,也為學術交流提供良好平台。這場研討會透過學者專家的討論,為國家勞動法令找到更周延的規範。大法官釋字第740號解釋,涉及公法、民法及勞動法整合的法學問題,學術討論價值意義重大。

法律學院劉士豪院長指出,大法官釋字第740號對保險業務員的契約性質提出,雖然做出統一解釋和界定標準,但是並未對發生爭議案件的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的契約性質做出判斷。對於民事及行政法院採取不同立場的爭議,仍有不清楚之處,且後續法院判決實務尚未看出具體的判斷標準。此對保險業務員的保障,特別是行政及司法實務影響層面甚廣。


扣緊大法官釋字第740號後,另邀請賴源河講座教授、江永昌立委、余雪明前大法官、詹森林大法官擔綱主持,劉士豪院長談保險業務員契約問題、南山人壽工會蔡坤穎理事長談契約性質與報酬認定、政大蔡啟洲教授談契約自由與公平正義、陽明交大邱羽凡教授談保險業務員法院判決發展與評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