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統計架構與內容 運動統計相關屬性可分為三大類,一、技能導向:為運動競賽成果或為使技能提升之統計。二、社會導向:強調民眾運動參與、運動基礎設施。三、經濟導向:強調生產、就業及運動產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現階段體委會公佈之《運動統計》較屬於技能、社會導向,經濟導向則於2000年之後嘗試委辦研究方式,逐漸建構。運動統計目的在於提升運動技能、增進國民身心健康並進而提升經濟成長,本研究定位在基礎運動產業統計上。 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尋尋覓覓(re-search)之後,本研究以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統計、觀光衛星帳統計作法為基礎,評估運動產業統計可能走向。服務新興、多元化為未來不可避免趨勢,運動產業與文化活動、觀光活動具有類似性質,很難由既有國民所得分類、行業分類再分別獨立細業別而進行統計。運動產業統計只能遵循衛星帳編制理念,進行補辦調查作為統計估算的基礎。 從廣義觀點定義「運動服務業」按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細分,按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行業標準分類,可再細分為商業、租賃、資訊及通訊傳播業、運動行政管理、教育、醫療、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等八大類。本研究基於研究時間與人力限制,以體育委員會既有之基礎,再延伸統計架構為十一個大類,以細分為十七個子業別(如表二所示)。其中*代表,部分而非全部,例如:4552*為服裝及其他配件批發業,並非所有的消費者的服裝及其他配件批發業全都是用於運動上,用於運動只是其中的百分比而已,如民眾約只用了20%左右作為運動服裝,其餘則是採購非運動導向的服裝。 衛星帳的編制,就是將不同的子業別作一次的加總合計,才能決定該年度運動產業在國內生產總額、國內生產毛額、廠商家數、員工人數、總收入、利潤率等六項統計的推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