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842】99學年運動能力檢定19%未通過將加強輔導

根據本校學生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99學年度起訂定入學生須通過運動能力檢定始能畢業的門檻規定,體育室在11/12行政會議中提出「99學年運動能力檢定」專案報告中顯示,目前尚有790位大三學生未通過門檻規定,將加強輔導練習。99學年度運動能力檢定項目包括:檢測爆發力、柔軟度、肌耐力、心肺能力、穩定能力、協調能力等6項能力,分別以立定跳遠、坐姿體前彎、一分鐘仰臥起坐、800/1600公尺跑走、壘球肩上投球擲準(男/9M、女/8M)、一分鐘三點運球上籃等方式施測運動能力。施測統計結果:99學年度入學生參加全校運動能力檢定總人數4256人,通過3466人,通過率81%;未通過790人,未通過率19%。 體育室於新生入學第一學期開始舉行運動能力,透過上述6項能力檢測方法施測。本校所有學生除因身心障礙或重大疾病者外,皆須參加檢測,並至少四項以上達到最低要求標準,方得以通過。學生於二年級未達標準者,須於三年級第一學期參加輔導班;若仍未達標準者,應繼續參加三年級第二學期輔導班,經檢測達到標準者或出席率達70%(含)以上者方可取得畢業資格;三年級結束時,若仍未達指標且出席率低於70%者,四年級第一學期必須自行付費繼續參加輔導班,達到標準方可取得畢業資格。 針對尚未完成檢測同學,體育室主任王三財提出因應措施,除在體育課中針對同學較弱的運動能力,提供運動處方,加強輔導練習外;更擬定101學年上學期(大三上)通過率達到90%,101學年下學期(大三下)通過率達到100%的目標。希望這些未通過檢定的大三同學能夠加強練習,以期能夠通過運動能力檢定,同學若有問題可以在體育課中請求老師協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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