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809專題】從歐美經驗 反思通識課程再建構-5

哈佛大學打破系所界限 哈佛大學通識教育核心課程的發展始自1971年Derek C. Bok擔任校長,以及1973年Henry Rosovsk為文理學院院長時,開始推動通識教育的改革規畫。然而達成共識是一段漫長且艱鉅的過程,直到1979年才開始實施,並於六年後Henry Rosovsk擔任教務長才得以全面落實。實行多年的核心課程締造不少成就,2005年報告書便指出判斷哈佛實施核心課程的成功與否,可由教授投入的程度而知,核心課程成功地號召哈佛頂尖教師,願意於其專業研究外投入通識教育教學,此為哈佛核心課程成功的佐證。 核心課程的規劃成功地打破系所界限,不僅專業系所的教師願意教導外系學生,亦創造不同領域系所共同合作的機制,共同完成核心課程的招募、審查與評鑑新課程之機會。核心課程評鑑機制彰顯強大的企圖心,同儕之間的互審機制,甚至延伸到教學,即委員會實際探訪通識課程的教學,而因各系所的主動與熱心參與,導致了近年來委員會的角色僅限於邀請新進教師投入以及課程大綱的審查。 時歷二十餘年,社會環境丕變,委員會於2005年的報告書指出其困境如下:一、核心課程的通識意義隨著時代漸趨模糊。二、核心課程的範疇、類別或指標,不易形成共識。三、「獲取知識的途徑」與「思維法則」的理念不易保持。四、核心課程的相關學分規定缺乏適當的教育理由。五、核心課程是為非主修學生而設計,無法滿足已具備相關知識同學的需求。六、核心課程與分類課程的弔詭。七、通識課程與專業課程的分離。八、傳統「共同文化」與當代「多元視野」的爭論。九、通識課程必修的規定是否會使課程缺乏競爭力?十、班教學所引發師生互動不足、學生參與不夠的問題。 哈佛通識教育的設計,應為連結學校經驗與畢業後所面對的世界,「博雅教育」為其實施宗旨之一,新的改革計劃提出四大目標,這些目標於多方面向相互輝映,並不專屬於特定的學科或科系:一、通識教育是為未來參與公眾事務而準備。二、厚植學生的文化認知和多元的態度。三、為世界變化提出批判性和建設性因應做準備。於是,委員會具體建議,當前應由「分類學分要求」(distribution requirement)取代核心課程。 通識課程改為八大領域的選修:美學闡釋的理解、文化與信仰、經驗與數學推理、倫理推理、生命系統科學、物理宇宙科學、世界的社會以及世界中的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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