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學生證還壓在漫畫店當抵押嗎?期末考試下週(6/13-17)登場,依據5/12教務會議通過的「考試規則」修正案,凡考試未帶學生證且未申請臨時證明者,應試科目將以零分計算。同學快翻翻皮夾,確認學生證是否在身上,若遺失也別心急,考前記得至試務中心(台北E101、桃園Q101)辦理臨時證明哦! 除應試未帶學生證外,手機鈴響是另一項常見的違規事項。教務處表示,習慣使用手機當鬧鈴的同學,考前務必解除鬧鈴裝置或是卸除電池,否則手機鈴響,即使是置放於教室前後仍視同違規行為。 在其它考試規則方面,期末考期間因病或特殊事故欲請假者,請持佐證資料或「診斷證明書」至台北生輔組、桃園學務組辦理考試假,並於缺考當天上網向任課教師提出補考申請,未申請者視同放棄補考,教師亦不再出題。本學期考試假最後申請日為6/20(一),逾期未上網申請補考或完成請假手續者,該科成績將以0分計算。 最後,提醒同學務必上網列印個人考程表,熟記考試時間與試場,並且提早出門,以免因故延誤考試權利!若有衝堂或跨校區考試,記得到台北文化走廊、桃園EE棟佈告欄查詢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