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783】期末考補考辦法修正 即起改採申請制

為建立同學正確的學習精神,與養成對自我負責的態度,期末考補考辦法自本學期起,由學校辦理改為申請制,請期末考未到考欲申請補考的同學,於缺考當天上網提出補考申請,若未上網申請者視同放棄補考,任課教師亦不再出題。本學期期末補考日期為考試後隔週週三至週五,分別在兩校區舉行。 提醒同學,除上網申請補考外,未到考同學需於請假日起二天內,持佐證資料或「診斷證明書」至台北生輔組或桃園學務組辦理考試假。凡期末考未准假者,即使已申請且參加補考,該科成績仍將以0分計算,同學請務必慎重其事!本學期考試請假截止日為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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