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過後,是否覺得課業過重難以負荷?教務處為加強輔導學生課業,下週(12/6-10)將開放辦理期中考後申請減修作業。期中考成績1/2、1/3不及格名單將於本週五(12/3)送至各學系,凡符合減修資格者,請再三考量並經導師輔導後,自行上網申請。提醒同學,減修並非萬靈丹,減修科目如為必修課程,除仍須重(補)修外,亦可能造成延長修業年限,同學宜多加思量! 依據減修辦法,期中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修讀總學分之1/2(含)以上者,得申請減修1-2科;達1/3(含)以上可申請減修1科。惟減修後的學分數不得低於規定之最低學分數(1-3年級為12學分,畢業班及在職生為9學分)。有關期中減修相關規定,可洽詢台北註冊組、桃園教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