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760】下週期中考 提早出門免遲到

大專教師升等為教師評鑑制度之一環,關係大專師資、教學與研究水準,並涉及教師工作權及職業資格之取得。教育部正式核定本校自99學年度授權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並予3年觀察期,期滿後再行實地訪視。 本校近年來積極推動教師資格授權自審,在教授員額及近4年教師升等通過率已符合教育部學審會所訂標準後,教育部教師資格審查小組於去年11/10在召集人黃榮村校長帶領下,蒞臨進行實地訪視,審查結果通過本校99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展開授權自審作業。人資長林惠蓮說明,本校修訂「教師升等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辦法」,提升教學、服務和研究的標準,加上各院自行訂定教師升等審查要點,使本校教師升等門檻更為嚴格,終在去年達到教育部授權自審要求。未來,針對教師資格審查常見問題:國外學歷查驗、國外學歷學位認定、學術倫理、大法官第462號解釋意旨及不服升等審查結果之救濟途徑,學校已訂有完備法規。為求嚴謹和公正,未來將採取兩級外審制度-院級外審和校級外審制度。 林惠蓮進一步談到,完善的教師升等制度,不但符合公平公正程序,消弭申訴紛爭,更能提升教師專業能力;而多元化的升等制度,則有助於學校特色發展與教師潛能的發揮。本校順利取得授權自審資格,將可縮短審查作業流程,建立健全聘用與審查制度,讓教師權益在周延、良善、審慎、客觀、公平、公正的審查制度運作下,發展學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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