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757】教學卓越專欄PART46/系所專業 畢業檢核

學校教學卓越計畫為推動學生基本能力之培養,除了校定「英語」、「資訊」、「中文」及「運動」等畢業檢定標準的設置外,近日更積極推動各系所之專業基本能力與檢定標準之訂定。 校定基本能力旨在培養全校學生在畢業時,不論其系所別,均具備一定程度之英語、資訊、中文、及運動能力,以因應未來各行各業之所需。系所專業基本能力則在養成各系所學生,就其系所專業所應共同具備之專業能力,以滿足其專業領域行業之所需。目前各系所訂定之專業基本能力,就其檢定標準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1)通過專業能力會考,含括基礎理論之整合能力或各類儀表操作之基本能力(2)完成畢業論文或畢業專題並通過審查(3)取得各類專業證照(4)完成實務實習達指定時數並通過實習審查(5)公開發表論文(6)參加展演或比賽並通過比賽和參展審查(7)完成修習專業學程或跨領與學分學程(8)完成指定積分的學習歷程並通過學習歷程審查。 各系所訂定之專業基本能力及檢定標準預定於本學期之各級會議通過審查,並於99學年度正式啟動。未來所有入學新生必須達成校定基本能力之要求並通過系所專業基本能力之檢核方得畢業。歡迎目前所有在校學生都能以此做為自我檢核、自我要求之標準,以充分因應未來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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