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755】法務室業務執掌 提供作業流程

近年大學發展不再只是教育學子的殿堂,更要承擔研究、產學合作、國際及學術交流、推廣教育等,相對地涉及校外、校內法律問題日趨龐雜。本校為應因各種教育法令不斷增多,並遵循各項法令以處理學校法律事務,今年2/1在B801-2室成立法務室,由財法系主任劉士豪(通過教授升等,98年8月起資)兼主任一職。 劉士豪表示,法務室負責處理本校各項法律事務,主要業務內容為:一、負責法規審查委員會之行政作業。二、提供本校各單位業務相關法令諮詢,並出具法律意見。三、協助本校各業務單位撰擬、修正及審核各式契約與校內規章。四、協助本校各業務單位發送或處理存證信函相關事宜。五、擔任本校民事及行政訴訟之訴訟代理人,負責處理各項訴訟案件。或協助本校選任適當之訴訟代理人。 至於法務室作業流程包括:召集法規審查委員會、契約審核、存證信函處理、法律意見之出具、訴訟案件處理等方面。 由於法務室是新成立的單位,劉士豪請全校師生給予協助,期經由大家的努力,共同使學校發展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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