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快訊

期中考減修申請作業5/1-5開放

【本刊訊】期中考結束,成績陸續公布,為協助考試不理想同學,有減輕修課壓力機會,教務處5/1-5開放「期中減修」。提醒你,減修作業務必以桌機或筆電登入學生資訊系統進行,切勿使用手機。此外,經核准減修之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異動,減修之「必修」科目未來仍需「補修」,請同學務必深思。

根據期中考減修辦法,期中考成績不及格情況︰未達修讀總學分數1/3者得減修1科、達1/3未達1/2得減修至多2科、超過1/2者得減修至多3科。符合減修規定者,請經導師輔導後上網申請。


教務處提醒,減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大學部一至三年級12學分,四年級(含建築五年級)9學分,碩士生一至二年級不可少於一個科目之規定。應補繳學分費而未於期限補繳之科目,將由教務處登錄併為減修科目計算;減修之課程不得要求退費。減修審核結果於5/8公告,請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下學期課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