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快訊

校內獎助學金.弱勢助學補助開放申請

【本刊訊】為鼓勵銘傳學子努力向學、扶助清寒弱勢學子,109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獎助學金」、「惜福餐券」、「優良社團幹部獎助金」申請自即日起至9/26(六)止;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清寒助學金」申請時間至10/20(二)止。欲申請各項獎助學金者,請在申請期間內,自行上網至「學生資訊系統」,選取「申請/填報」的「獎助學金申請」。

「銘傳大學清寒助學金」(即教育部弱勢助學補助),針對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元弱勢學生之助學補助,限具有學籍之本國生(不含碩專生),須檢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申領資格合格與否,屆時統一由承辦單位彙整作業後報部查核。查核結果符合規定之同學,其補助金額將於下學期繳費單中扣除。

另,教育部自本學年度起開辦弱勢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的同學,若於「校外租屋」住宿,並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者,可依租屋所在區域補貼校外住宿金每月1200元至1800元。

惜福餐券提供經濟弱勢學生之生活補助,凡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不含延修生及研究所在職專班)之本國生,符合教育部所定之低收入戶弱勢助學標準之家庭者,且「未獲」當學期各項校內或前學期學校經辦之校外獎學金者(不含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可提出申請。每學期提供每名學生校內餐廳70元餐券30張,核發名額限30名,人數若超過核發之名額時,則依經濟能力核定之,如遇經濟能力相同時,則依學業、操行成績核定之。

此外,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請符合資格同學於10/8(四)前提出申請。欲申請上述各項弱勢補助、惜福餐券者,需檢附清寒證明及戶籍謄本等資料,請於截止時間前將資料繳交至台北校區生輔組或桃園校區學務組,俾便彙整辦理。資料未列印備齊者,恕不受理。

為鼓勵同學參與社團活動,培養優秀社團領導人才,特設「109學年度優良社團幹部獎助金」,凡108學年度社團幹部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且擔任前一學年度學生社團幹部(108學年度),負責盡職、表現優異,經指導老師推薦者;或以社團名義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成績優良,名列前三名,獲頒獎勵者。

更多校內外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與相關資訊,請至學務處「就學補助」專區查詢http://student.mcu.edu.tw/zh-hant/content/schola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