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快訊

僑生.海青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3/15前申請

【本刊訊】為扶助清寒與遭逢變故的僑生及海青班學子,補助其生活所需,俾其安心向學,藉由工讀或學習扶助方式,協助培養與學習自立能力,僑委會提供補助學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申請對象為本校僑生、海青班學生,欲申請者請於3/15前,持有效期間工作證,檢附居留證影本、有效工作證影本,向台北僑陸組郭于洵老師(分機2435)及桃園學務組陳潔妮老師(分機3770)提出申請。

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工讀金為每名每月新台幣2090元(須完成14小時工讀時數);海青班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工讀金為每名每月新台幣2800元(須完成14小時工讀時數),名額依照僑委會每年視預算額度及各校僑生人數統籌分配。

學務處提醒僑生、海青班學生,無論在校內外進行工讀,一定要辦理工作證,請至勞動部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僑外生工讀申請」https://reurl.cc/WGo2D,線上申請前務必先至郵局繳100元費用(劃撥單可以至僑陸組領取),申請時間至3/31止,需上傳有效居留證、有效期間護照、已蓋過本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