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是菁英的聚集所,講求學術自由,具有培育高級人才的任務。在高等教育自主、全球化、資訊化及品質化的時代,如何讓外界了解大學的辦學品質,透過公平、公正、客觀的評鑑機制,有系統地對校務治理與經營、教學、研究、服務、學生學習成效等項目,定期進行自我評鑑及外部評鑑,已成為各國高等教育的共通規則。

所謂自我評鑑,就是由學校自己訂定評鑑項目與指標,聘請校內外專家學者進行自我檢核,以為自我改進的參考。外部評鑑之進行,一般皆由上級主管機關或其委託具有公信力的專責機構或專業組織,對受評單位進行訪視評鑑,依其結果作為主管機關判定校務或學門辦學成效的憑據。

銘傳大學創校61年來,向以「管理治學,評鑑治校」做為自我精進的辦學策略之一,於2008年以來,先後通過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系所評鑑、2009年IEET工程類系所評鑑、2010年美國MSCHE認可評鑑,因而獲教育部核准成為全國唯一免除接受第一週期校務評鑑的學府,2016年再獲得MSCHE通過10年認證期程,2017年以最短時間獲得AACSB認證通過,讓銘傳辦學成效揚名於國際。

美國西密西根大學講座教授Dr. Dan Stufflebeam曾說過,「評鑑的目的,不在證明什麼,重要的是在改進。」(Evaluation’s most important purpose is not to prove, but to improve.)。因此評鑑是一個持續滾動改善的歷程,銘傳大學定於2018年11月中旬接受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進行第二週期校務評鑑訪視。校務評鑑共分為校務治理與經營、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辦學成效及自我改善與永續發展等四大評鑑項目。

第二週期的校務評鑑採用了美國認可(accreditation)評鑑制度,基於品質保證與品質改善,透過外部品質評鑑過程來審查績效,其目的在強化並維持高等教育品質。基於評鑑是持續不斷自我改善與精進的歷程,必須依據評鑑項目與指標充分準備相關的備審資料,運用本校「PDCA品質循環圈」的概念,各行政與學術單位尤需透過計畫(plan)、執行(do)、檢討(check)、行動(act)的循環過程,以有效持續改進與提升辦學品質。唯有全校行政、學術單位及教職員生同心齊力,妥善積極準備及虛心面對校務評鑑,方能再創銘傳評鑑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