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快訊

【966】期中考減修學分 今起上網辦理

【本刊訊】期中考後減修申請今天起(11/21)上午9時至11/25(五)下午4時止。減修標準為未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數1/3者得減修1科、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數1/3者但未達1/2者得減修至多2科、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之1/2者得減修至多3科。

凡符合減修規定者,經導師輔導後,進入「學生資訊系統」→課務資料→期中減修退選→勾選欲減修之課程→按確定送出。已申請減修之課程會以藍底顯示,若有錯誤務必再次勾選後送出更正。

教務處提醒同學,應補繳學分費而未於期限補繳完成之科目,將併入減修科目數計算,同學要特別留意減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大學部一至三年級12學分,四、五年級9學分,碩士生一至二年級不可少於一個科目之規定。交換生洽國際教育交流處或大陸教育交流處。

減修審核結果11/28自行上網查詢(學生資訊系統→上課課程表→上學期課表)。詳洽台北註冊組分機2584、桃園教務組分機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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