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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自辦外部評鑑受評教學單位全數通過

【本刊訊】教育部10/24臺教高(三)字第1050145464號函文,本校「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業經認定,本校自辦外部評鑑37個受評單位、76個班制,10個學院計有36個學系、所、學位學程和共同教育學院通識中心,評鑑結果全數通過,有效期限自104年至109年止。

李校長指出,本校執行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成效卓越,被教育部規劃為自辦外部評鑑優先試辦學校,2013年依特色規劃建立適合本校的自我評鑑機制,以「制度化」、「務實化」及「國際化」三個面向進行規劃。本校自我評鑑首次實施,評鑑結果「全數通過」的大喜訊,印證本校多年來標榜「一念三化」的教育理念,落實「專業化、卓越化、國際化」的教育成果。李校長進一步強調,第二期系所評鑑全數通過,未來各系所仍須朝導入 P(計畫)D(執行)C(檢核)A(行動)之模式,納入本校教育目標、核心能力及學生學習成效,透過CHECK→ACT路徑持續進行追蹤,面對挑戰,不斷精進。

教務長遲文麗表示,本校業已啟動自我改善機制,受評系所根據自我評鑑結果之審查意見,有關自我評鑑相關法規與會議紀錄完備情形、評鑑委員遴聘情形、評鑑辦理、評鑑結果之呈現、評鑑結果之處理與運用、自我評鑑實施與修正、評鑑檢討等項目,11/30前依據實地訪評報告書之改善意見逐項回應,擬訂自我改善計畫書。經院評鑑委員會、校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並同步執行自我改善,各級評鑑委員會檢核改善結果,受評系所明年7月提交自我改善成果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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