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934】期中考減修學分11/30上網辦理

期中考結束後,同學們可以暫時鬆了一口氣,但得知成績後,總有幾家歡樂幾家愁,為了讓期中考核學習狀況不佳之同學,有再次衡量、調整自身所修課程機會,教務處提醒同學們期中考減修標準為未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數1/3者得減修1科、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數1/3者但未達1/2者得減修至多2科、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之1/2者得減修至多3科。減修申請期限為11/30上午9時至12/4下午4時止。

凡符合減修規定者,經導師輔導後,進入學生資訊系統→課務資料→期中減修退選→勾選欲減修之課程→按確定送出。已申請減修之課程會以藍底顯示,若有錯誤務必再次勾選後送出更正。 教務處提醒同學,切勿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申辦,以免發生系統無法接受情況。對尚未補繳完學分費之科目,將併入減修科目數計算,同學要特別留意減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大學部一至三年級12學分,四、五年級9學分,碩士生一至二年級不可少於一個科目之規定。交換生洽國際教育交流處或大陸教育交流處。

減修審核結果12/8自行上網查詢(學生資訊系統→上課課程表→上學期課表)。詳洽台北註冊組分機2584、桃園教務組分機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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