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校園快訊社論

【905專論】新聞自由vs. 社會責任

傳播管理學系教授/呂郁女 新聞傳播界前輩李瞻教授,11月28日在政大頒贈吉星福、張振芳伉儷文教基金會-李瞻教授新聞研究論文獎,鼓勵七位撰寫新聞相關論文的研究生。李教授對當今媒體的亂象憂心忡忡,表示這樣的景況,是當年他推動開放報禁時未曾料及的。

推動開放報禁耆宿 未料今日媒體亂象 1968年,當時文化局長王洪鈞(曾任政大新聞系主任)請李教授起草廣播電視法;1974年李教授赴立法院報告,得到絕大多數立委的贊同,並於1976年實施,讓廣播電視媒體經營有法可循。 1978年12月16日中美斷交,社會動盪不安,李教授向政府建言,希望能開放黨禁、報禁、廢除戒嚴令、釋放政治犯等讓台灣成為真正邁向民主自由國家;此外,還建議開放赴大陸探親。故總統蔣經國先生請李教授與總統府國策顧問魏景蒙、國家安全局局長汪敬熙(曾任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研議,終在1987、1988年陸續實現上述各項措施。

社會民主和新聞自由得來不易,翻開一頁頁新聞史,綜觀新聞理論從威權主義、共產主義、自由主義、社會責任論、發展理論,乃至於近年的民主參與,皆由各界爭取而得。 國家利益至上的威權主義新聞哲學 威權主義強調法律秩序,標榜國家利益至上,在此一報業理論之下媒體雖屬私人擁有,但是其職權範圍係出於政府的許可與規範。

以16、17世紀的英法等國為例,當時藉著皇家出版特許公司、知識稅、津貼制度、國會禁令、政府自辦作為控制輿論工具的官報等方式與管道,及對新聞從業人員予以威迫利誘,及以煽動誹謗法來規範新聞媒體報導的自由等,藉以制裁與控制新聞從業人員。 共產主義的新聞理論 共產主義社會的馬克斯哲學觀,報業的功能在促進社會制度永續發展。1900年列寧(Nikolai Lenin)創辦「火星報(Iskra)」,並說:「報紙不僅是集體的宣傳者、煽動者,也是集體的組織者。」此一概念說明了報紙只是政府和黨的工具,它必須為政府所用,也是共黨或其機構所主持。嚴格控制大眾傳播媒體,甚至管制西方新聞從業人員進入鐵幕採訪。

1975年7月底,包括美國、加拿大和33個歐洲國家在內的聯盟,通過了被喻為當世代民主化及反對運動理念基礎的《赫爾辛基協定》,規定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形成的歐洲邊界現狀不可破壞,但同時美歐提出了蘇聯要對西方「軟實力」即「人權和基本自由,包括思想、道德、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尊重,並擴大共產與自由世界人員往來,才打開了東西方陣營資訊開放的門戶。 至於嚴格控制大眾傳播媒體的中國大陸,一直到鄧小平上台以後,才准許美聯社、合眾國際社、紐約時報及電視台派員常駐,惟在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以後,又加強管制外國記者的新聞採訪。隨著改革開放及經貿的發展,中國大陸在2008年迎接第29屆北京奧運、殘奧與512大地震賑災期間,特別開放讓外國媒體採訪報導。

此外,在東歐自由化及蘇聯解體之後,上述地區外國新聞媒體的進入也有了大幅度的突破與改善,更充分說明了民主、自由、人權等「軟實力」媒體發揮其影響的重要性。 主張平等與理性的自由主義 自由主義的新聞理論,主張人是理性的動物,人人生而平等,個人自由權利乃是天賦人權。新聞媒體被認為是政府立法、司法、行政部門之外的第四部門,也被稱為是第四階級(Fourth Estate),其功能在監督政府行政、司法與立法機關之不足。

1950年創立的國際新聞學會(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提出新聞自由的概念應該包括:採訪自由、傳遞自由、出版自由以及批評自由(包含了很重要的監督功能)。亦即人人都應享有蒐集和傳播信息,及發表意見的權利。 美國媒體惡鬥所引發的戰爭 然而,自由主義的提倡卻演變成為放任自由,因此有美國黃色新聞的氾濫。事因美國「紐約新聞報」(New York Journal)老闆赫斯特(William R. Hearst)和「世界報」(The World)老闆普立茲(Joseph Pulitzer),為了黃童子漫畫挖角風波,導致惡性競爭。 此外,兩家報紙渲染西班牙人在古巴(當時受西班牙統治)對美國僑民的「暴行」,引發美國人對西班牙政府的不滿情緒。加上美國戰艦「緬因號」在古巴哈瓦那港被炸沈,兩家報紙誇大刺激的描述、製造新聞及圖片,赫斯特更斷言這是西班牙人的罪行,挑起美國和西班牙人彼此的仇恨,美國竟在1898年對西班牙發動一場莫名其妙的戰爭。

教唆煽動言論導致麥金萊總統被刺 新聞自由的氾濫,加上報紙立場偏頗,致使媒體的報導幾乎處於無政府狀態的混亂。這段時間赫斯特對麥金萊總統(William McKinley)的攻擊從未間斷,紐約新聞報甚至寫道:「迅速採取行動,將麥金萊裝入棺木。」新聞報晚刊在社論中更直接了當的說:「假設要除掉壞人和廢除不良政府,祇有用暗殺一途的話,那麼現在是應該採取行動的時候了。」無政府主義者傑高茲(Leon Czolgosz)於1901年9月14日刺殺麥金萊總統,行刺時,口袋中還有一份攻擊麥金萊總統的「紐約新聞報」。

媒體惡鬥政治人物、教唆殺人的言論震驚了美國,社會開始思考:人民是否真的能理性的分辨是非?而媒體是否可以擁有如此無限制的自由? 社會責任論的省思與新自由主義的興起 麥金萊總統遇刺後,美國民眾終於覺醒,媒體享有自由的同時,應該擔負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論對媒體加重倫理與規範的限制,強調責任重於自由。社會責任論起源於1947年「美國新聞自由委員會」(Commission on Freedom of the Press)又稱為霍金斯委員會,主席霍金斯(Robert M. Hutchins)認為將「社會責任的義務」加之於媒體是絕對必須,報導新聞應該正確而有意義。強調社會責任論需要建立在一套制度之下,因此建議政府可以制定法規,藉以保證媒體接受規範並執行社會責任,也可以監督其內容是否能服務社會、實踐它的功能。

媒體自律組織與意識的抬頭 瑞士、挪威、紐西蘭等國更有公評人(Ombudsman)的設置來檢視媒體。有些國家是透過新聞評議的自律組織,來接受民眾的申訴及對媒體評議的機制。 我國在1974年成立「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是第一個全國性新聞媒體的自律組織。2001年更由八大新聞團體組成「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是我國第二個新聞自律組織。

社會對上述自律組織的期望,普遍是藉由類似機制呼籲媒體應發揮其自律精神並給予規範,因為如果媒體無法自律,而必須訴諸「他律」或「法律」時,對被報導的對象或事件可能已經造成某種程度的傷害。 媒介與國家發展互為影響的新聞理論 此一理論的基礎是源於媒介可以促進國家發展。冷納(Daniel Lerner)強調大眾傳播媒體可以提高民眾的識字率,藉以作為提升民眾社會參與、政治參與和經濟參與的基礎。羅吉斯(Everett Rogers)認為大眾傳播媒介的使用,若輔以人際傳播,將會有更好的效果。

史蘭姆(Wilbur Schramm)則肯定大眾傳播媒體可以發揮諸多社會功能並促進國家發展,包括:擴展民眾視野、加強公共宣傳、凝聚民眾共識、提高抱負水準、擴大政治溝通、塑造社會規範、形成文化品味及改變人的態度等,這些都有利於國家的發展。 國家發展和傳播科技的精進間其實存在著相互影響的關係,我們更可以看到傳播媒介在社會變遷和國家發展過程中所發揮的功能。媒介有守望、決策、教育、娛樂、動員、引發熱望、提升識字率、增加世界性等功能已是不爭的事實,也都得到印證。

民主參與增進媒介接近使用權 此理論強調的是民眾透過自由參與的作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20世紀70年代之後,社會資訊的交流發展迅速,使得媒介的壟斷日盛,民眾要求自主利用媒介的意識更加提高,「接近使用」媒介權的呼籲也日益增強,美、歐、日本等已開發國家紛紛要求大眾傳播媒介應向民眾開放,允許個人和團體有更多的機會自主參與或表達意見。

民主參與理念的核心價值是:社會應該是多元的,所以小規模、雙向互動、廣泛的傳播是必須的,傳播的關係有時候要讓下情上達,最好是縱向橫向相互為用,並且應該是平等的。個人和群體都擁有知的權利、傳播權、對媒介的接近使用權等;媒介服務的是受眾、閱聽人,而不是主政者、宣傳家、廣告主或媒體組織;如果可能的話,社會各行各業都應該有自己的媒介,尤其是弱勢團體更應該藉此為自己發聲,這樣更合乎理想的社會,而不至於成為一言堂。 新媒體影響力無遠弗屆 1986年,故總統蔣經國先生接見華盛頓郵報發行人葛蘭姆(Katharine M. Graham)時,告知台灣即將解除戒嚴,並於1987年7月實現。1988年元月1日解除報禁,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相繼開放自由申請,台灣媒體進入戰國時代。

來自香港的《壹週刊》與《蘋果日報》先後於2001年及2003年進入臺灣,兩份媒體被質疑緋聞八卦充斥,也改變了台灣媒體經營的生態,部份內容更被批評過於煽腥色,侵犯隱私權且誹謗官司時有所聞。我們不禁要問:無限上綱「人民知的權利」是媒體的正義嗎? 多家電視政論性節目,對與自己立場和意見不同的人,或作不盡公允的抨擊,或極盡造謠誇大渲染之能事,引起社會的不安、對立與仇視。我們也想問:這樣的言論自由應該被保障嗎? 尤有甚者,閱聽眾審議式的公民新聞顛覆傳統消息來源處理方式,以及新媒體的興起,年輕族群主導匿名的社群網路,利用臉書串連,以螢幕、鍵盤和滑鼠盡情抒發自己的情緒,凝聚意氣相通的網友(或彼此並不認識的網路鄉民),讓媒體虛擬的世界變得熱鬧繽紛。

多元的聲音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原是件好事,然而,有時無所不用其極KUSO的內容,造成社會與被「潑糞」對象的創傷,也撕裂了原本應該是良善與和諧的人際關係。匿名的情境,讓部份網友誤認逾越言論的尺度是無妨或是可以避責的,如此,對「新聞自由」更是戕害!然而,這樣的景況,各項倫理規範卻束手無策,法規亦卸甲難伸正義。

傳播界耆宿期許媒體應激濁揚清 為此,李瞻教授在頒獎典禮上,叮嚀得獎同學,希望他們能作為媒體的社會良心、良知與良能,諄諄教誨令人感動。在媒體亂世時代,聆聽九秩高齡傳播界耆宿,憂國憂民期許後進緊握千秋之筆,擔道義之肩,有如暮鼓晨鐘,益加發人深省。 基金會董事長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也呼籲得獎的同學,作為社會的良醫。她說:下醫者醫病,中醫者醫人,上醫者醫國。媒體從業人員當立下宏願不僅僅醫病、醫人,更應以醫國為職志,亦當發揮自律的精神。

自詡書寫歷史的傳播人 今日的新聞,是明日的歷史,傳播人應懷抱悲天憫人的胸懷,自詡為書寫歷史的人,而不是被譏為「製造業」、「修理業」及「屠宰業」,方不枉當年李瞻教授等傳播界先進,歷盡千辛萬苦推動解除戒嚴與開放報禁之初衷,則社會之幸、國家之福! 歷年來榮獲吉星福、張振芳伉儷文教基金會獎勵的學生近三百位,筆者的博士論文也曾蒙獎掖,目前並忝列該基金會董事,謹以此文鼓勵並期許有志從事媒體工作者,激濁揚清,多報導社會的光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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