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期中考成績已陸續揭曉,同學們總是有喜憂參半心情,為了讓期中考核學習狀況不佳之同學,有再次衡量、調整自身所修課程的機會,教務處提供期中考後減修申請,自12/4(一)上午9時至12/8(五)下午4時止。

期中考減修條件為1.未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數1/3者得減修1科。2.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數1/3者但未達1/2者得減修至多2科。3.達本學期修讀總學分之1/2者得減修至多3科。凡符合減修規定者,經導師輔導後,請上網至「學生資訊系統」/課務資料/期中減修退選/勾選欲減修之課程/點選減修原因/下一步/列印已退選科目結果保存。已申請課程會以藍底顯示,若有錯誤請再次勾選後送出更正。

務處提醒同學,應補繳學分費而未於期限補繳完成之科目,將併入減修科目數計算,同學要特別留意減修後之學分數,不得低於大學部一至三年級12學分,四、五年級9學分,碩士生一至二年級不可少於一個科目之規定。交換生請洽國際教育交流處或大陸教育交流處。

減修審核結果,12/11請自行上網查詢(學生資訊系統/上課課程表/上學期課表)。若有疑問請洽台北註冊組分機2584、桃園教務組分機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