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辦學成果

【925】教師產學合作計畫/指導學生參與競賽獎勵 即起申請

為鼓勵教師在投入教學與研究之外,也能積極參與校外產學合作,並帶動學生參與各項競賽。包括創新暨產學營運處「教師參與產學合作計畫獎勵」及研究發展處辦理「獎勵教師指導學生參與競賽辦法」,均自即日起開始接受教師申請。

本學年度參與產學合作獎勵申請,獎勵資格為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且行政管理費編列在計畫經費(不含管理費)5%以上者、103學年度期間(2014.8.1-2015.7.31)結案且完成經費核銷程序之件數2件以上,其總金額達20萬元(含)以上,或單件總金額達100萬元(含)以上者,均可提出申請。擬申請教師,填寫申請書,經單位主管及院簽核後,於10/31前由學院彙整統一送至創新暨產學營運處承辦人楊金樺(分機2488)。

此外,103學年度指導學生參加由教育部、政府機構、國內外學術團體或企業主辦之全國或國際性對外公開比賽並獲得獎項的師長,別忘了在10/2(五)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管簽章後,送交系(所)、院(共同教育委員會)務會議審查,10/16(五)前由院系秘統一彙整送交研發處承辦人李孟真(分機2652)辦理。本項獎勵案最高可獲八萬元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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