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校園快訊社論

【854社論】教育部擴增大陸高校認可名冊的效益

我國與中國大陸(簡稱兩岸)同承中華文化,具有相同的血統、語言、文化、生活習慣及民俗傳統,對兩岸人民的情感維繫、族群認知、文化交流及教育學習,具有血脈相承的連帶關係。因此,雖然兩岸自1950年以來,政治上隔岸分治,且有正體字與簡體字的文字落差,但在實質的溝通上,並沒有造成太大的障礙。尤其是1987年政府解嚴之後,從戒急用忍,到穩健的持續開放大陸探親、觀光、通商、通郵、通航、金融交流及陸客自由行等政策,使得兩岸間的關係,不斷加溫,乃至共編中華辭典、開放陸生來臺就學、承認大陸高校學歷,甚有提出和平談判的呼籲等,都是身為高級知識分子必須關切兩岸發展的重要課題。

2010年攸關大陸學生來台就學的陸生三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修正之後,使教育部認可大陸高校及招收大陸學生來臺就學取得法源依據。2011年教育部公布《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發布《教育部審查專科以上學校招收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學招生計畫作業要點》,首次核定2011學年度招收2,000名陸生(不含離島專案141名)。同年9月,首批陸生來台就學,乃兩岸分治60多年來教育上之重大突破。

由於兩岸間的政治藩籬各有立場,基本上仍維持「各自表述、互相尊重」之模式進行。初期我國提出三限六不政策(即限制採認高等學校、限制來臺陸生總量、限制學歷採認領域;不涉及加分優待、不影響國內招生名額、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在校期間工作、不會有在台就業問題、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大陸也限制六省市(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北京、上海)學生報考,使得2011和2012年連續兩年實際招收陸生來臺就學不如預期。因而引起大學校長及各界的關切,政府順應民意,秉持「階段性、檢討修正與完整配套」之原則,衡酌大陸於1990年代開始規劃界定之21世紀重點高校約100所(即211工程),排除公安、軍事、醫療等相關學校,增加採認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為111校(含原採認985之41所),給予開放採認,大陸也增加湖北及遼寧兩省學生報考。

教育部擴大採認大陸地區大學學歷,象徵兩岸高等教育熱絡發展的新局勢,有利於提升兩岸文教互信基礎,進一步擴展兩岸交流的深度,對我國後續雙聯學制與招收大陸優秀學生亦有所助益,而增加二省陸生來臺就學機會,亦可拓展生源,紓解2016年少子女化現象的嚴峻衝擊。展望未來,兩岸遠景可期,有助我國高教與國際接軌,活絡人力資源,加速高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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