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的商標權爭議 2009年底芬蘭Rovio Mobile遊戲公司在iPhone上推出APP遊戲「憤怒鳥(Angry Birds)」,另外2011年發生蘋果商標權訴訟案,這兩件事讓APP這三個英文字母,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熱烈討論的話題。這兩件事恰巧都跟蘋果公司都有關。 先從憤怒鳥談起。憤怒鳥APP遊戲主要以小鳥和綠色的小豬為主角。玩家要用彈弓發射小鳥來摧毀遊戲中的建築物和小豬,並且以摧毀所有關卡中的小豬為最終目的。這款由芬蘭Rovio Mobile遊戲公司所製作的APP遊戲,最早風靡於iPhone,而且剛推出沒多久旋即成為英國蘋果公司App Store中最暢銷的付費應用程式,之後陸續移植到其它的手機平台上。目前,下載的次數已超過數億次。其版本由最初的基本款遊戲Angry Birds Classis,一直發展到今年(2012年)3月所推出的太空版Angry Birds Space。每一個版本都能吸引許多不同國家的愛好者,甚至影響人們生活方式和意識型態。曾有一個以色列的喜劇節目「Eretz Nehederet」,藉由小鳥和豬的角色諷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雙方的和平談判。 憤怒鳥遊戲的成功,讓各家廠商更加確信APP的發展擁有廣大的市場與商機。所以,各家廠商無不磨拳擦掌,紛紛針對iPhone與iPad以及一系列Android的產品開發APP。或許是APP和APPLE(前三個英文字母)字面上的聯想,又或許是商業利益下,銷售與下載量的驚人獲利,讓蘋果公司認為APP已不再只是單純代表應用程式,而是整體蘋果公司具體的展現,所以曾試圖將App Store註冊為商標,以防其他公司使用,進而引發出蘋果公司於2011年3月向美國加州法院控告亞馬遜公司(Amazon.com, Inc.)的訴訟事件。亞馬遜公司是是美國最大的一家網路電子商務公司,位於華盛頓州的西雅圖。 2011年3月22日,亞馬遜公司推出了一個線上Android應用程式商店:「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因為出現了Appstore的字樣,蘋果公司當時向美國加州法院控告亞馬遜公司侵犯蘋果公司「App Store」的商標權益,要求法院禁止亞馬遜公司繼續使用Appstore名稱,然而該訴訟卻被法官駁回。其實到目前為止,蘋果公司尚未獲得該商標在美國的獨家使用權,而且微軟和亞馬遜公司也曾向美國專利商標局公開反對讓蘋果公司擁有「App Store」的獨家使用權,因為兩家公司都認為APP與Store都是常用的字彙,不應該成為商標。可是,蘋果公司卻認為大家之所以能對APP這個字彙琅琅上口,他們的貢獻絕對是功不可沒、居功厥偉,所以要求獲得「App Store」的獨家使用權。這場科技公司之間商標權的法律之戰,恐怕還有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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