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55特】啦啦舞戰報/創意啦啦舞蹈錦標賽評分辦法

【3/22修正】體育室通知,依據55屆創意啦啦舞錦標賽秩序冊,吉祥物不列入競賽人數,特此說明。 一、目的:慶祝本校校慶、提昇學生健康體能、展現青年學生的活力,觀摩舞藝技巧,增進團隊精神特舉辦創意啦啦舞蹈比賽,並訂定本辦法。 二、參賽單位:以各系學生為一參賽單位。 三、人數限制:每隊參賽人數以三十至五十人為限,男生最少八人,吉祥物表演包含在競賽人數內,人數不足三十人或超過五十人,扣總平均分數1分。 四、時間限制:每隊預備時間二分鐘,比賽時間以四至五分鐘為限(含進退場)。逾時或不足時間,扣總平均分數1分。 五、比賽評分標準: (一)創意表現20%:表演內容設計的獨特創新表現。 (二)團隊精神20%:團隊合作默契、精神、表情、眼神等及帶動全場氣氛的氣勢與活力。 (三)動作運用20%:舞蹈韻律美感、隊形動線變化、動作難易度流程、節奏的順暢與明快、進退場的動感與完整。 (四)聲音運用10%:音樂、歌曲、口號(喊、唱、語言)、拍掌、鼓號等(音樂中西不限)。 (五)服裝選配10%:設計、色調及裝束等,應符合表演內容的整體視覺與協調。 (六)道具運用10%:口號標語、彩球、旗、扇等或其他運動器材。 (七)時間控制10%:自音樂開始或發聲起計時,退場則以音樂口號停止或全部人員退出規定線外止。 六、成績計算:依各裁判給分之排名加總為名次之判定,若排名加總相同,以總分之高低判定,若再相同則依裁判委員投票決定。 七、獎勵方式:依總成績錄取前八名及佳作獎十名,頒發獎盃一座及獎金。獎金:第一名3萬元整;第二名2萬元整;第三名1萬5仟元整;第四名1萬元整;第五名8仟元整;第六名6仟元整;第七名4仟元整;第八名4仟元整;佳作獎十名-各3仟元整。 八、動作技巧規定及違規扣分之注意事項: (一)舞蹈類型建議使用爵士舞、彩球舞、龐克舞(Funk)、Hip Hop等展現活力之啦啦舞。 (二)允許傳統式的高抬舉舞姿,所謂高抬舉的定義即一位或數位舞者支撐另一位舞者使其身體浮在空中(懸空)。 (三)建議從跳躍、站立或倒立動作中著地時,利用雙手或雙足承受重量衝擊後再著地。 (四)為了表現特殊風格,可穿著含亮片的服飾,為了避免運動傷害,必須穿著軟鞋或舞蹈鞋。 (五)違反下列任何一項扣總平均分數1分,違反二項扣總平均分數2分,以此類推。 1.從跳躍、站立或倒立動作中著地時,禁止由膝蓋、臀部、大腿骨、正面及背面直接坐落地面。 2.禁止赤足或僅穿著襪子參賽。 3.禁止配帶耳環和髮飾,像墜環、吊飾、手鐲、項鍊、戒指、腹腰帶、舌環及鼻環等。 (六)違反下列任何一項扣總平均分數5分,違反二項扣總平均分數10分,以此類推。 1.所有啦啦隊的特技/金字塔/拋投都禁止使用。 2.抬舉超過肩膀以上必須適當的保護,並放置於某一位置,移位或拋投時不可離手。 3.抬舉時含有頭朝下/顛倒或翻轉的姿態都禁止。 4.禁止脫衣裸露,不雅之動作、標語及道具。 5.禁止使用危險道具(例如:火及水等)。 九、參賽隊伍之練習時間、地點須向各系主任報備。 十、參賽隊伍在練習時間,應自行辦理保險,正式比賽時由主辦單位辦理保險。 十一、比賽使用之音樂,請錄製於CD片第一首且不參雜其他音樂,並於比賽前一週交給主辦單位黃玉娟老師。 十二、比賽結束後,請各系於一週內自行移除表演道具,違者陳請校方議處。 十三、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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