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792】教學助理TA制度執行績效-1

教學暨學習資源中心主任/王豐緒 教學助理制度之目的 教學助理(簡稱TA)制度之目的包含三方面:一、協助教師教學,減輕課程教師之負擔,以便可以進行更有成效的教學:例如,在大班教學課程裡面,教師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無法兼顧到各個同學的學習狀況。此時,若能有額外的TA人力協助教師進行教學,將可減輕教師照顧個別學生所帶來的沉重負擔,進而投注在其他有利學生學習的教學工作。二、帶領小組討論,提高學生學習成效:透過課後小組討論的進行,TA可以帶領學生延伸課堂學習,並協助解決學生學習上的困難,提高學習的成效。三、培訓具備組織、溝通以及規劃等能力的人才或可能的未來師資:擔任教學助理的工作就TA本身而言,就是經歷一段學習,不但可以接受相關培訓課程,也可以實際體驗教學的歷程,訓練自己的組織、溝通以及規劃能力。對於未來有志於從事教職的同學而言,也是一個非常寶貴的學習機會。 各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差異 比較各校實施教學助理制度的狀況,大抵可以得知下列的差異:一、TA的來源:可以分為大學部、碩士生、博士生。有些學校限制只能由博碩生擔任,這在學生近半數以上是研究生的國立大學最常見,其他學校則不排除由大學生擔任。二、TA的工作執掌:有些學校強調減輕教師教學負擔的部分。因此,TA的工作執掌可能包含協助教師發展教材,設計部分考題,批改作業、考卷,與幾次的獨立課程教學等。其他尚包括協助學生撰寫期中或期末報告,論文的撰寫協助等。由於此部分的工作牽涉較高層次的能力,因此,大多限定由博碩士研究生擔任。另外有的學校則比較重視TA的課業輔導功能,因此,可能的工作執掌就包括帶領學生討論,提供課業諮詢等較偏向與學生直接互動的工作項目。此部分則不限由研究生擔任,大學部的同學也可勝任。三、TA培訓與考核:各校均會視其重點,擬定不同的培訓課程與績效考核方式,以達到上述目的三的培訓目標。 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概況 本校教學助理制度歷經幾次的變革,將教學助理區分為以下二大類: 一、教學協助TA:得由修習過該門課程且成績優秀之學生擔任,其工作內容包括:(一) 協助教師製作教材、批改作業等相關教學輔助工作,建議一學期協助教師時數以15小時為限。教學助理若於課堂上協助教師教學工作,教師則需在旁協助監督教學助理工作情形。(二) 帶領作業、考卷檢討或課業討論,一學期輔導學生時數需達12小時以上,且受輔導學生累積人數需達修課人數之1/3以上。薪資計算:大學生TA:6,000元/學期;碩士生TA:9,000元/學期。教學助理須於每個月5日前繳交前一個月的資料(含工作紀錄表與課業討論紀錄表)至系所辦公室備查。工作紀錄表紀錄工作內容及時數,並請任課教師簽名;而課業討論紀錄表則紀錄輔導同學進行課業討論的內容,並請任課教師和受輔導學生簽名。最後,在期末學生問卷調查之分析結果,若其平均值未達5點量尺3.0(含)以上,將不予續聘。 二、實驗/實習TA:得由修習過該門課程且成績優秀之學生擔任,工作內容包括協助教師準備實驗資料與器材、協助學生操作實驗、督導實驗室安全及課後清理實驗室、協助批改實驗報告及評分、帶領作業、考卷檢討或課業討論等。薪資計算:大學生TA:6,000元/學期;碩士生TA:9,000元/學期。每個月5日前繳交前一個月的資料(含工作紀錄表與課業討論紀錄表)至系所辦公室備查。工作紀錄表紀錄工作內容及時數,並請任課教師簽名;而課業討論紀錄表則紀錄輔導同學進行課業討論的內容,並請任課教師和受輔導學生簽名。期末學生問卷調查之分析結果,若其平均值未達5點量尺3.0(含)以上,將不予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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