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769】提升研究質量績效 新修訂輔導獎勵3法案-0913

新進助理教授減授鐘點輔導、國科會計畫獎勵、研究輔導99學年度上路 為減輕新進助理教授授課負擔,獎勵專任教師獲國科會專題計畫獎助,及輔導專任助理教授或講師進行研究,以增進教師研究質量及提升整體研究績效,本校於7月15日行政會議中通過研發處所提「銘傳大學新進助理教授減授鐘點輔導辦法」、「銘傳大學國科會研究計畫獎勵辦法」、「銘傳大學研究輔導辦法」3個法案。新出爐的法案自99學年度實施,除提供研究獎勵外,並規範義務和責任,每年10月底前向研發處提出申請。 依據「新進助理教授減授鐘點輔導辦法」,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3年內經本校初聘為專任助理教授者,每學期得申請減授鐘點2-3小時,減授期間不得支領超鐘點費,亦不得在校外兼課(職)。申請者應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並於減授期滿1年內向SCI、SSCI、A&HCI、EI、TSSCI及特殊學門對等學術期刊投稿,並提供投稿之佐證資料,送交研發處備查。減授鐘點期間及減授結束後2年內不得離職;違反者應賠償減授鐘點2倍之鐘點費。 根據「國科會研究計畫獎勵辦法」專任教師最近4年內獲國科會計畫補助達3個積點(含)以上者,給予獎勵金每月4千元;10年內獲補助累計達8個(含)積點者,給予獎勵金每月8千元;獲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獎助,但尚未符合前述獎勵要件者,每件獎助6千元。前揭獎勵金,不得重複領取,並依每年10月申請期間往前推算4-10年。至於教師於獲頒獎勵金期間連續2年未獲國科會專研計畫奬助者,暫停頒發本獎勵金。本獎勵金99-101學年度先行試辦,每年依申請概況進行檢討,評估實施效果。 依據本獎勵辦法,10年合計8個積點以上有11位教師,每月核發8千元;4年合計3個積點以上有49位教師,每月核發4千元;99年度國科會計畫獲獎助之教師有53位,單次獎勵6千元,總核將人次共113人。 「研究輔導辦法」由申請教師自尋夥伴指導教師,提供研究輔導及諮詢。申請教師於接受輔導期間,每年於SCI、SSCI、A&HCI、EI、TSSCI及特殊學門對等之學術性期刊投稿論文,或向國科會申請年度專題計畫補助。夥伴指導教師與被輔導教師共同完成並刊登於SCI、SSCI、A&HCI、EI、TSSCI等學術性期刊之論文,夥伴指導教師得依本校學術研究成果獎勵申請辦法第7條前4款獎勵金之1/4核發研究輔導獎勵金,至少1萬元。夥伴指導教師與被輔導教師共同完成並刊登於特殊學門對等之學術性期刊,頒發研究輔導獎勵金8千元。夥伴指導教師與被輔導教師共同提出之國科會專題計畫,應以被輔導教師為計畫主持人,夥伴指導教師為計畫共同主持人。研究計畫獲核定補助者,頒予夥伴指導教師研究輔導獎勵金新台幣2萬元。 上述新增訂法案,請參閱本校網頁/研究發展處/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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