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快訊

110第一學期就學貸款8/1起開放申請

【本刊訊】110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辦,在校生、復學生自8/1-9/6止,新生(收到新生註冊包後)自8/10-9/8止,請於期限內上「學生資訊系統」,點選「繳費/領款」、「列印不可貸款項目繳費單」繳納不可貸款項目費用,並登錄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填寫申請資料,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申貸手續。此外,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如有申貸「生活費」需求,可檢附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審核辦理加貸。

提醒新生「首次申請」或需當日完成申請者,請自行向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預約臨櫃辦理完成對保作業;有加貸「校內住宿費」者,待住服組於9/7下午2時公告宿舍抽籤結果,自行列印住宿費繳費單併同學雜費繳費單於9/10前至台北富邦銀行完成申貸手續。舊生申請「線上續貸」不需至銀行辦理,台北富邦銀行在受理申請後三個營業日內將以email通知審核結果,審核「通過」需自行列印申請書並於借款人親自簽章的欄位簽名,方屬完成對保作業。

學生已年滿20歲未婚者,家庭年所得的認列對象:學生本人+父母雙方;若學生已年滿20歲未婚且為單親者,須再檢附學生本人+父母雙方共3人之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若學生因父(母)有遺棄、失蹤、對家庭未盡責任等特殊因素,與父(母)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免予合計。(※免予列計年所得並非父母離婚因素即可單採父母一方之家庭年所得。)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如有申貸「生活費」需求,請於8/31前填寫「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申請書,檢附家庭年所得應列計對象,學生本人或父、母(法定代理人)於109/1/18後,因受疫情影響致每月月收入未達新臺幣4萬元之相關證明文件及自述書等向學校提出審核,經學校審核通過後核章,再由學生持生活費證明及註冊繳費單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對保,生活費每學期最高可貸4萬元。

符合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先完成減免手續並列印出減免後繳費單再至台北富邦銀行完成申貸手續。申請加貸費用(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同學,請務必準時交件,以免影響加貸退費撥款時程;有申貸校內住宿費者需將住宿費繳費單影本連同上述資料送至台北校區生輔組(桃園校區學務組)。

上述手續完成後,在9/17前將各項申請文件(撥款通知書「正本」、學雜費繳費單學生收執聯影本、不可貸款項目繳費單收執聯影本),各一份以親送或郵寄掛號至台北校區學務處生輔組或桃園校區行政處學務組;申請「線上續貸」者,也須列印「申請/撥款通知書」並於借款人親自簽章的欄位簽名後繳回學校。

相關就學貸款申請資訊及「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表格下載,請上銘傳大學學務處網站查詢,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台北、金門校區承辦:生輔組徐語涵老師(分機2507),桃園校區承辦:學務組陳昭蓉老師(分機3112)。7/23-8/1全校暑期休假不受理各項申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