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快訊

109第一學期就學貸款8/1開放申請 受疫情影響可申貸生活費

【本刊訊】109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辦,在校生、復學生自8/1-9/7止,新生自8/10-8/21止,請於期限內上學生資訊系統,點選「繳費/領款」、「列印不可貸款項目繳費單」繳納不可貸款項目費用,並登錄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填寫申請資料,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申貸手續。此外,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學生,如有申貸「生活費」需求,可檢附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審核辦理加貸。

提醒新生「首次申請」或需當日完成申請者,請自行向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預約臨櫃辦理完成對保作業;線上續貸者不需至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在受理申請後三個營業日內將以email通知審核結果,審核「通過」需自行列印申請書並於借款人親自簽章的欄位簽名,方屬完成對保作業。

上述手續完成後,在9/18前將各項申請文件(撥款通知書「正本」、學雜費繳費單學生收執聯影本、不可貸款項目繳費單收執聯影本),各一份以親送或郵寄掛號至台北校區學務處生輔組或桃園校區行政處學務組;申請「線上續貸」者,也須列印「申請/撥款通知書」並繳回學校。

為使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安心就學,學校依照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12點辦理,申請「生活費」貸款者,應為經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核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新增: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者,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之學生。申請人就學貸款年所得應列計對象(學生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等),其中之一於109/1/18後,受疫情影響發生非自願性離職、減班休息等,導致家庭收入減少且合計月平均低於4萬者(需檢附薪資相關證明),於9/18前向學校提出審核,經學校審核通過後核章,再由學生持生活費證明及註冊繳費單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對保,生活費每學期最高可貸4萬元。

符合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先完成減免手續並列印出減免後繳費單再至台北富邦銀行完成申貸手續。申請加貸費用(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同學,請務必準時交件,以免影響加貸退費撥款時程;有申貸校內住宿費者需將住宿費繳費單影本連同上述資料送至台北校區生輔組(桃園校區學務組)。

相關就學貸款申請資訊及「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表格下載,請上本校學務處網站查詢http://student.mcu.edu.tw/,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台北、金門校區承辦:生輔組徐語涵老師(分機2507),桃園校區承辦:學務組陳昭蓉老師(分機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