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專欄

文教話題|新冠病毒來襲 你的壽險保險嗎?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盧榮和副教授
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全球蔓延,緊臨中國大陸的台灣自然不可幸免。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截至今(2020)年4月22日為止,國內傳染性新冠病毒肺炎通報個案,目前累計56,853例(含53,676例排除),其中426例確診,死亡個案則有6例。
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理賠嗎?
衛福部疾管署已於2020年1月15日正式將新冠病毒肺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緊接著,1月31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終於宣布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提升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依規定,一旦被政府列為「法定傳染病」,患者就須依規定進行治療或隔離措施。目前,除了哪裡還能買到口罩之外,民眾最想知道的就是萬一罹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醫療險普遍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萬一保戶罹患新冠病毒肺炎,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的舊保單,保險公司就不會理賠了嗎?
事實上,1998年(民國87年)以前,主管機關尚未發布「住院醫療費用保單示範條款」,在這之前保險公司銷售的醫療險保單,條款大多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項目。
直到1998年「住院醫療費用保單示範條款」訂定並實施,因示範條款並未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項目,在這之後,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險,才陸續將「法定傳染病為除外不保項目」這項規定刪除,所以,一旦保戶因法定傳染病就醫,所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保險公司都會依條款規定給付(各公司條款調整時間不一,但大多是在1998年之後陸續調整)。
保險業啟動因應法定傳染病應變措施
但如果是1998年之前就買的醫療險,而且保單條款上明確將「法定傳染病」列入除外不保項目」,被保險人萬一罹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保險公司可能理賠嗎?
事實上,在農曆春節前兩天,新冠病毒肺炎在台灣尚未傳出病例的時候,為因應中國大陸武漢地區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於2020年元月22日發文,督導保險業啟動「因應法定傳染病相關應變措施」,包括提供0800免付費電話、加強防疫宣導及快速主動理賠等措施。
金管會表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公告中國大陸武漢地區發生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如保戶未來因該疾病就醫所生之相關醫療費用,該法定傳染病在保單條款約定之承保範圍內,保險業應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倘為保單條款約定之除外不保項目,保險業將啟動「因應法定傳染病相關應變措施」,基於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考量,採取給付慰問金或其他從寬方式處理。
根據上述「保險業因應法定傳染病相關應變措施方案」規定,「住院醫療費用保單示範條款」之前銷售的醫療險,如果遇到法定傳染病,可能有下列兩種狀況:一是保單未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者,保險公司就須依條款規定理賠;二是保單已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者,保險公司得依約不必負賠償責任,但保險公司可採取給付慰問金或從寬處理。
 

資料來源:保險業因應法定傳染病相關應變措施方案
此外,承保健康險的主要產險公司也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陸續表態:泰安產險:不列除外責任、負壓隔離病房比照加護病房理賠、住院即給付保險金。富邦產險:不列除外責任、負壓隔離病房比照加護病房理賠、住院即給付保險金、繳費寬限期給予延長。華南產險:不列除外責任、負壓隔離病房比照加護病房理賠。新安東京海上產險:不列為除外責任、繳費寬限給予延長。
要戰勝病毒,更要規劃完整保險
綜合各國疫情專家看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恐非短期一或二個月期會結束,甚至有經年常態化的可能。換言之,現在還有機會,為自己做好最充足的準備,不僅要戰勝病毒,更要規劃好完整的保險。
就保障觀點,個人保單中有哪些險種能在不幸罹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時啟動理賠給付?
一、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如果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需要住院隔離治療,其住院期間所需花費的病房費差額或是醫療費用,都能夠依照期間內所發生的「實際醫療費用」申請給付。同學們的「學生團體保險」即提供此種給付項目。
二、重大傷病險
當新冠病毒病情嚴重需要依賴呼吸器時,只要取得「健保重大傷病證明」,就能依約申請重大傷病險給付。
三、失能扶助險
如果不幸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嚴重到導致肺臟失能的情形,失能扶助險在「失能表」中對於胸腹部臟器訂定有7個等級,只要符合當中所列的任一「肺臟失能」等級定義,就能夠申請相對的給付金額。
四、一般壽險
新冠病毒還是可能帶來生命危險,除了前述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重大傷病險及失能扶助險外,一般壽險保障也是相當重要。染病者如果不幸身故,也要留下足夠的壽險保額讓家人不會因為你的離開而降低既有的生活品質。
全面性壽險保單健診
最後,你我應趁著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事件做一次全面性壽險保單健診,重新檢視自己和家人的保障是否完整,保額是否足夠,以免雖曾買了保險,卻沒有發揮到保險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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