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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檢定成績優異獎勵即起申請

只要同學參加本辦法所指定的英語檢定(受理英檢考試日期為106/4/1以後,106年度入學新生則為106/8/1以後),成績達到標準,即可申請獎勵金,相關辦法請至英語教學中心網站查詢。申請獎勵金時間為10/17-27每日12:30-14:30,申請地點請至兩校區英語教學中心(北銘I314、桃銘Q502),欲申請的同學記得攜帶英語檢定成績單正本,驗證後即發回,與影本、身份證與學生證(需蓋當學期註冊章)正反面影本,外籍生請備妥有效期限內居留證與護照影本。本學期僅此一次申請機會,敬請把握時效! (詩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