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辦學成果

【942】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獎勵辦法上路

為獎勵本校教職員工生及社團於性別平等教育推廣之卓越表現,「銘傳大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獎勵辦法」2/22於行政會議通過,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生或相關之組成團隊。

此辦法獎勵項目及方式:一、各社團推廣性別平等教育活動:每年至多提供4個名額,每年最多提供新台幣一萬元之活動補助費。二、研發推動性別平等政策之措施、開設相關課程或相關論文著作:全校教學、研究及行政單位每年提供3個名額,每名提供一萬元之活動費。三、凡教職員辦理性平有關活動優良者,每年提供2個名額,每名頒發獎金五千元。四、參與性別相關事件調查有功之人員及其他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應予獎勵之項目,每名頒發獎牌一面。 辦法中第一、二項活動費,由各社團及單位於每年年初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書送交性平會。辦理活動優良者,由各社團及單位於每年10/31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書送交性平會。第四項獎勵,由性平會推薦為主,不接受個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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