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917專論】旗人世家紅樓一夢

應中系主任/游秀雲 小說家的創作,除了自身學養,更會基於現實生活的某些制度、經驗,再加以虛構,《紅樓夢》正是這樣的傑作。所謂「紅樓」,可隱喻為紅塵俗世,也可說是富貴高樓。在脂硯齋的評點中,顯露出作者是出身「世家」,小說場景切合「大家」情境。清代「世家」指皇族以外,有世襲爵位的功臣之家;「大家」則是除了世家之外,尚包括王府、內務府等皇族,範圍較廣。

假雨村言隱實況 在清代文字獄之下,小說時代寄託漢唐,地點忽南忽北;《紅樓夢》或脂硯齋的批語,雖提到「世家、大家」,卻從未出現「旗人、滿族」字眼。「旗人」指1591年努爾哈赤統一建州部落,建立八旗制度後,隸籍的旗人,有時也包含旗下家奴。這是清代特有的貴族階層,包括滿人、漢人、蒙人等不同種族;從小說所描寫的世家來看,則是亦滿亦漢的旗人。

清代讀者中較早指出《紅樓夢》是寫旗人世家,又具影響力的是乾隆皇帝。趙烈文(1832~1894)《能靜居筆記》載,乾隆曾贊許《紅樓夢》,並指出是寫康熙大臣納蘭明珠家之事。此一說法,已為胡適等紅學家所否定,認為是寫曹雪芹家族之事;即使是曹家,依然是旗人世家。但在梁恭辰(1814-?)《北東園筆錄》載,旗人玉麟(?-1833)和那彥成(1764-1833)對《紅樓夢》所述不實,感到憤怒。那彥成是白旗章佳氏,乾隆五十四年(1789)進士,曾任甘陜總督、內務府大臣等;玉麟是正黃旗哈達納喇氏,乾隆六十年(1795)進士,歷禮部、兵部、刑部尚書;兩位都是努力奮發的旗人世家子弟,宦海浮沈,屢起屢躓;對《紅樓夢》深深不以為然,進而想奏請為禁書。 《紅樓夢》多處誇讚當今聖上英明,自然使乾隆感覺良好。如第2回寫皇帝體恤先臣,不僅讓長子襲官,還賜賈政主事之銜,入部學習;又如第4回、53回寫皇恩浩大。小說主軸是四大家族衰解的過程,負面的世家子弟形象與荒謬行徑,會使現實中如玉麟與那彥成等,奮發向上的世家子弟難以認同。

《紅樓夢》在一飯一飲的生活瑣事中,抒寫貴族末世相與兒女真情;強調故事是「假語村言、真事隱去、無朝代年紀可考」,有意迴避現況。然而比對《清實錄》、《大清會典事例》、《清史稿》中的典章制度,仍能透析所隱喻的旗人世家,包括政治上襲爵封官、經濟上的莊田房產、關係上相互照應等、結局上抄家衰敗。

政治上襲爵賜官 首先,《紅樓夢》中的賈家是因軍功而起的世家。如第7回焦大醉罵子孫不肖,即暗示賈家由戰功而封爵,符合清初異姓功臣的出身。從曹雪芹的家世背景考察,曹家自曹錫遠開始為正白旗包衣;曹振彥是多爾袞的下屬旗人,因軍功受封;曹寅是康熙的兒時玩伴與親信,擔任江寧織造、兩淮鹽運使等職。曹家由皇帝奴僕,進而成為詩禮簪纓世家望族;可說是旗人世家的縮影,更是作者創作《紅樓夢》的基礎。

其次,清代旗人世家的襲爵封官,在小說中多虛實相參。如第2、11、14回等,提到榮、寧二府及其他親王、郡王的襲封,可見端倪。隋唐至明代曾出現寧國公、榮國公的爵名;但清代卻只在《紅樓夢》中出現,這是作者刻意託古的筆法。雖然在爵名上,迴避影射清朝,但在爵位承襲上,卻表現了清代為免重蹈明代優養太多貴族的負擔;訂定了特殊的「降級襲爵」,與「世襲罔替」兩種制度。

所謂「降級襲爵」,即親王去世後,只有一個兒子可繼承親王爵位,且降一等繼承,襲為郡王;其他的兒子只能封不入八分的爵位。親王爵位依次遞降四等以後,就不再遞降,以鎮國公世襲罔替。所以,小說中封為公爵的子孫,襲位都在公之下的伯、子爵位;如第14回「鎮國公牛清之孫現襲一等伯牛繼宗」、「理國公柳彪之孫現襲一等子柳芳」。又如第2回提到林黛玉的家世,祖上曾襲封過四世,至其父林如海,便由科考而入仕。此外第14回寫到北靜王家因功高,子孫仍襲王爵;隱喻清初戰功昭著的親王與郡王,後世擁有世襲罔替的權利,不必世襲遞降,如禮親王、睿親王、鄭親王等。

依《大清會典事例》所載,宗室爵位封賜的方式分為:功封、恩封、襲封、考封等四種。王公之子到了二十歲,可依父親爵位和生母身份,參加騎馬、射箭、翻譯的考試;三科皆優,才能取得相應的封爵或世職;因此推封,又稱為考封。如第75回賈赦對賈環說:「咱們的子弟都原該讀些書,不過比別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得官時,就跑不了一個官的。何必多費了工夫,反弄出書呆子來。……將來這世襲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襲呢。」小說道盡旗人子弟墮落之因;然對於努力認真的旗人而言,想必十分刺耳!尤其在爵位世襲制度中,尚需通過考試才能襲爵,並非如賈赦所言想做官就有官做。如此,即能理解《紅樓夢》為何讓那彥成、玉麟等旗人,批評的無一是真。

最後,清代旗人以佐領內的血緣關係為基礎,參考漢人宗法制度,建立了族長制度。族長是代替皇帝管理家族的人,平日需查禁是否有酗酒鬬毆、賭博、不務正業、婚喪違禁、行事奢華等事;若未盡管教之責,也需受罰。例如族人賭博事發,族長需受鞭刑25下。若有新生兒,族長需查明是否有將異姓之子,捏報為旗人;若有,將治以重罪。而皇帝在年終恩養族人,或婚喪喜慶頒賞錢糧時,也由族長核實造冊領賞。

《紅樓夢》中的族長賈珍,違背職責,知法犯法。如第75回父親賈敬過逝後,因居喪不能遊頑曠蘯、觀優聞樂;卻以習射為由,邀請世家弟兄及富貴親友,在天香樓設射箭賭局,在會芳園夜宴作樂。第5回秦可卿的判詞:「造衅開端實在寧」,即暗示族長不肖,家業將敗。因此,第105回賈珍被抄的罪狀,就是引誘世家子弟賭博、強占良民妻女為妾。族長名銜的背後,正暗示著清代旗人世家的管理制度與權責;也才能理解《紅樓夢》以賈珍之事,摹寫世家衰敗的用意。

經濟上世職俸祿 《紅樓夢》中賈、史、王、薛四大家族的經濟來源,皆因政治特權而賦予:莊地收成、房產收租、祭田與恩賞等。 首先,清代旗人世家的官田之制,在第53回黑山村莊頭烏進孝年終繳租時展現:寧府租田有八、九個莊子,共一千三百里地;榮府有八處莊地,比寧府多了好幾倍,由烏進孝的兄弟管理。賈家擁有莊地,頗符合清代旗人世家,授有官田的景況;也是世家子弟會不學無術、不事生產的重要因素。

莊田之制創立於西漢,清代沿襲明代授予貴族的莊田之制,稱為官田。官田分設官莊、糧莊、園地等單位,有莊頭、園頭代為管理土地。除了莊頭烏孝進之外,還有第64回尤二姐的未婚夫張華,祖父本是皇糧莊頭。清代宗室昭槤(1776-1833)《嘯亭雜錄》:「畿輔皇莊有地一萬三千餘頃。設莊頭一人,繳納糧、豬、雞、鴨、鵝、蛋與雜糧。」《紅樓夢》沒有直接寫寧國府有一萬三千餘頃的莊田面積,反倒寫了長一千三百里地,迴避了清朝的土地單位制度。 莊田的收成,從烏進孝的繳租單上顯示,包括各種農、林、漁、牧、獵物產:米梁粳菜蔬、柴炭榛松桃杏、魚蝦參蟶、豬羊雞鵝鴨鹿、獐狍熊野雞等。所以,《紅樓夢》中輕描淡寫的莊田,實際包括領地內的農田、果園、林地、河海湖田、牧場、狩獵場等。繳租的名物,有許多是清代內務府記載各地繳交的物品;如盛京將軍每年額交鹿、麅、鹿尾、鹿舌、野雞、鵝、雜色魚、鱘鰉魚、羊等。

《紅樓夢》把現實中東北的吉林、黑龍江、張家口,與蒙古皇家牧場達里岡愛的物產,都搬到小說中的寧國府。 其次,小說除了年終繳納莊田領地的物產稅金外,還提到賈家尚有房租地稅可收,比莊田唯五千兩的收入多且穩定。代管房產的周瑞,曾說每年有三、五十萬兩。第三,專供家族祭祀經濟來源的祭田。祭田即祖墳宗廟的田畝地,平時不僅免科地稅,犯罪時也不會沒入官家。所以,第13回秦可卿死前託夢予鳳姐,要她在祖塋附近多置田莊房舍地畝,即隱喻了清代祭田之制。然而現實中,祭田有一定的大小,不可以私自典賣;如乾隆元年曾下令,祭田以三頃為限;乾隆三十七年內務府奏稱,同文有祭田五十餘頃之多,被認為「情殊可惡。」依此觀之,秦可卿的百年大計,只是小說中虛構的情節而已;現實中若多購祭田,會成為犯罪口實。第四,皇帝恩賞。第53回描述除像賈府這樣一、二家之外,許多世襲窮官兒家,全仗著恩賞才有錢過年;這也符合清代閒散宗室的生活情境。

關係上相互照應 《紅樓夢》隱喻的清代旗人世家交誼,表現在聯姻照應、喜慶壽宴、喪禮送終等描寫。首先,第4回賈雨村剛到任,門房拿出『護官符』,隱喻世家之間,透過婚姻關係,緊密照應,聲息互通;一損皆損,一榮皆榮,地方官自然不敢得罪。如史家是賈母的娘家、王家是王夫人的娘家、薛家是王夫人姐妹薛姨媽的婆家;王夫人與薛姨媽之兄王子騰,也是王熙鳯的叔叔,初為京營節度使,後升九省統制、九省都檢點,他解決了賈璉、薛蟠闖的罪禍。現實中曹寅與李煦也是聯姻關係:曹寅的妻子李氏,是李煦的堂妹。李煦被抄家後,曹家也隨之被抄。曹寅的女兒曹佳,嫁給了平郡王訥爾蘇;訥爾蘇之子福彭是乾隆的伴讀,擔任過滿洲都統。曹寅的妹妹嫁給內務府總管富察傅鼐,曾任兵部與刑部尚書,受雍正皇帝重用,或許曹頫因為他的緣故,而不致於像李煦之慘烈。

其次,《紅樓夢》透過喪壽場面,呈現世家之間的關係網絡。如第11回、71回賈敬與賈母生日,送禮者絡繹不絕,禮物多到賈母都看膩了。又如第14回秦可卿的喪禮,送殯的王孫公子不可勝數,大小轎和各種陳設,長達三、四里遠。按清制基於宗族內親睦扶持的原則,吉凶會集有所規定:若會集不到,還會被舉報。說明旗人世家,不得不出席送往迎來的場合,以符合軍事期待;平時凝聚感情,戰時並肩作戰。但這樣的制度,後來走了樣,變成爭面子的場合;所以賈珍才會花了一千二百兩銀子,買通戴權,幫兒子賈蓉買個龍禁尉的爵名,好讓兒媳的喪禮風光體面。 《紅樓夢》所呈現的世家之間,不論是婚喪喜慶壽的送禮,皆基於世家的互惠原則,或因法律、人倫、人情、面子或權力關係,都是貴族圈交誼的關鍵。

結局上子孫衰敗 《紅樓夢》寫四大家族的衰敗,表現在子孫不肖,耗用浪費、家奴偷拐、違法敗家等面向。首先,第2回借冷子興之口,點出如賈府般的鐘鳴鼎食之家,翰墨詩書之族,衰敗的最大關鍵,在於子孫不肖:「主僕上下,安富尊榮者盡多,運籌謀劃者無一,其日用排場費用,又不能將就省儉。…如今的兒孫,竟一代不如一代了!」族長賈珍因父親賈敬不管,至後來違反族長職責,違法而被抄家。另如賈赦、賈璉父子,心思只在女色上。賈政雖是有分際的嚴父,但常年在外為官,家務全交給賈璉與王熙鳯,無法親自關照。因此,賈家雖有家訓、家法、家教,但缺少賈敬與賈政的管理看照,子孫自然胡作非為。

其次,賈府日用開銷甚大,除了要養數百位家僕,還要發給公子、小姐們零用錢。為了元妃省親,蓋大觀園、組戲班、女尼進駐等,賠了幾千兩銀子;秦可卿之喪的排場,賈母壽慶設宴;一頓螃蟹宴,吃掉農家人一年生活費,這些都是世家大族落敗的因素。現實上,乾隆元年曾下詔訓飭八旗侈靡,坐耗財求,罔思節儉;惟知鮮衣美食,蕩費資財,導致困頓貧乏。作者即在這樣八旗日漸侈靡的環境下,創作了世家耗用浪費的各種細節。 第三,家奴偷拐虧空。如第4回薛蟠不諳世事,各省所有買賣承局、總管、夥計人趁時拐騙,致家業銷耗。又如第110回賈璉指責家僕們,見勢敗即早溜。在《大清會典事例》中,記載家奴盜賣主人田產、木植之事;如乾隆三十年下令,若地方官未查拏家奴盜賣,及不肖子孫砍賣祖塋木植者,罰俸一年。由此可知,《紅樓夢》描寫世家奴僕盜賣主人田產、拐騙生意、虧空銀兩等事,應是實例。

第四,世家若觸犯法律,即會喪失爵位、家產充公。如105回賈璉抄家的證物,即是鳳姐放高利貸的借票。《清實錄》中顯現,禁止旗人世家放高利貸。又如,第107回賈赦倚勢強索古扇,間接逼勒石呆子致死,抄家後發派臺站,隱示清代世家犯法而抄家革職之況。

《紅樓夢》所體現的世家衰落,絕非一般世情小說可比。從子孫不肖主軸下,整個家族安富尊榮者多,運籌謀劃者無一;再加上講究浪費排場,很快就窮得精光。因為主子不管事,胡作非為,家奴自然偷拐虧空。壓垮世家的最後一根稻草,即是違法亂紀,導致賈珍與賈璉走上被抄之路。

總而言之,《紅樓夢》隱喻了清代旗人世家的興起、關係網絡與落敗。大抵符合清代時空環境下的某些制度與現況。讀者若能理解此一背景,才能了解作者的創作深旨與言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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