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955期

【855】教學卓越專欄PART131/運動能力檢定

Q:為什麼大學生還要通過體能運動檢測呢? A:同學您好,本校為了培養學生擁有健全體魄,從事規律運動及生活習慣,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負責自律的精神,在畢業資格檢定中,特訂定「運動能力檢定」標準,自99學年度入學之學生,皆需通過運動能力檢測始得畢業。 體育室於新生入學第一學期開始即舉行運動能力檢測,項目包含心肺能力、肌耐力、爆發力、柔軟度、穩定能力、協調能力六項;檢測方式前四項依教育部公布實施之健康體適能檢測方法,後兩項以體育室公布實施之檢測方法實施。若同學有任一項未達到標準者,需參加體育室增開之運動能力輔導班,加強個人運動能力,以達指標要求。運動能力各項檢測通過標準為:(1)心肺能力:男生1600M跑走585秒內完成、女800M跑走320秒內完成。(2)肌耐力:一分鐘仰臥起坐男30 次、女22 次。(3)爆發力:立定跳遠男需170cm、女需130cm。(4)柔軟度:坐姿體前彎為男22cm、女27cm。(5)穩定能力:壘球肩上投球擲準5個,男9M、女8M。(6)協調能力:一分鐘三點運球上籃男需5 個、女3個。以上至少四項以上達到標準,才為通過運動能力檢測。 本校認為健康是學習的碁石,因此訂定運動能力檢定的標準,期望學生能擁有充足的精神與體力,以面對課業、工作上各種任務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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