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屆銘傳文藝獎徵文辦法
【中文版】 【English】
一、徵文對象:本校學生
二、徵文項目:小說、散文(中、英文)、詩(新詩、古文、英文)、攝影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四、主辦單位:銘傳大學研發處企劃組(111 台北市中山北路5段250號)
小說組
(三千至一萬字)
第一名/獎金15000元
第二名/獎金10000元
第三名/獎金 6000元
佳 作/獎金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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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散文組
(一千至三千字)
第一名/獎金6000元
第二名/獎金4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佳 作/獎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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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散文組
(500word-3000word)
第一名/獎金6000元
第二名/獎金4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佳 作/獎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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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詩組
第一名/獎金5000元
第二名/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佳 作/獎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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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詩組
第一名/獎金5000元
第二名/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佳 作/獎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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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詩組
第一名/獎金5000元
第二名/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獎金2000元
佳 作/獎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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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攝影組
(以銘傳之美為題,作品需能突顯校園文化)
金 牌/獎金6000元
銀 牌/獎金3000元
銅 牌/獎金2000元
佳 作/獎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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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攝影組
(作品不限主題、風格及色彩)
金 牌/獎金6000元
銀 牌/獎金3000元
銅 牌/獎金2000元
佳 作/獎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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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徵文說明:
1.投稿方式:
(1)文字類組:一律以e-mail投稿至文藝獎專用信箱 art@mcu.edu.tw。
(2)攝影類組:親自送件至主辦單位,台北校區A樓三樓研發處企劃組、桃園校區體育館四樓《銘傳一週》辦公室;或郵寄「111台北市中山北路五段250號
銘傳大學文藝獎編輯委員會收」。
2.參賽表格請於【第十七屆銘傳文藝獎徵文活動網頁】下載。
3.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享智慧財產權,並刊載於《銘傳校刊》第六十二期。
4.文字作品不退件;攝影原作如須退件,請於評審結束二週內至主辦單位取回。
5.獲獎作品須以本名發表、繳交個人照,並出席12/30舉辦之「文藝獎頒獎典禮」。
6.徵文詳情,請洽研發處企劃組,電話:(02)28824564 分機:2323或2725。
7.本屆新增【古詩】、【英詩】、【英文散文】三類組,歡迎踴躍投稿。
六、報名表下載:
組別 |
下載 |
小說組/Chinese Nov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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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組/Chinese Pro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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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散組/English Pro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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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詩組/Modern Chinese Poe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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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詩組/Classic Chinese Poe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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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詩組/English Poe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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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攝影組/Photography Section/Campus
Ite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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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攝影組/Photography Section/General
Ite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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